去年12月29日,区基层宗教事务委托管理工作会议暨签约仪式在会议中心举行。区政府民宗办就有关基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委托各镇开发区实施依法管理,并签订《奉贤区基层宗教事务依法管理委托书》。
据悉,全区现有47处宗教活动场所,99名教职人员(不包括散居道士115名),有六大宗教团体,全区信教群众约6万人。据介绍,基层宗教事务委托管理工作是地方性法规的一项授权行为,它根据《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第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制定。“市和区县宗教事务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几年来,市法制办、市民宗委对全市区县、乡镇两级宗教干部进行了执法培训。我区共有30人参加培训,并全部取得宗教事务行政执法资格,使得每个基层政府都有两名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