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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8月份开始受理奉贤区人才租房补贴
作者:奉贤人才招聘网 时间:2011/8/8 阅读:2739次

奉贤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操作流程


一、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区财富百强企业证书

2、单位信息登记表(请自行在奉贤人才网 http://shfxrc.com/hrgju/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

3、申请人近期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一份,合同期限需两年以上,且申请期距离合同终止期一年以上

4、《奉贤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一式四份(请自行在奉贤人才网 http://shfxrc.com/hrgju/表格下载一栏中下载)

5、申请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交纳凭证、有突出贡献的技能型实用人才单位还需提供薪酬水平证明和获奖证明

6、申请人租房证明(租房合同以及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签订租房合同半年以上)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递交复印件

二、申报流程

1、单位推荐:单位须确定推荐人数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镇(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2、镇(开发区)审核:镇(开发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确认后加盖行政章,由单位报送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3、窗口受理:受理窗口负责对人才租房补贴材料的核准和报批。

4、区人才办审批:区人才办审批通过后,将批准名单反馈至受理窗口,并在奉贤人才网上公示一周后办理相关发放手续。

三、受理时间

人才租房补贴实行集中受理,一般在每年二月和八月。发放补贴自区人才办审批同意的下一个月起执行,每季度发放一次,发放日期为每季度月末的25日。

四、领取方式

租房补贴由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发放到各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开发区劳动事务所,由单位凭用工证明领取。

五、发放和监管

享受人才租房补贴的人才因购买产权房或本人离开企业单位的,本人及所在企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未及时提出而造成的损失,由个人及所在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个人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企业取消申请资格。

来源:奉贤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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