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奉贤人才招聘网

手机APP
当前位置 首页 > 职场薪闻 > 职业指导 > 劳动法规 > 实施《社会保险法》对百姓影响解读之工伤、失业保险
实施《社会保险法》对百姓影响解读之工伤、失业保险
作者:奉贤人才网 时间:2011/8/19 阅读:491次

  将于7月1日实施的《社会保险法》对工伤、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资金来源、待遇项目和享受条件等作了法律规定,从法律上保障了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保障了失业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权益,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促进失业人员积极参加就业培训,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减少劳资矛盾,提高工伤、失业人员的保障水平。

  市民疑问一:《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我在个体工商户里打工,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吗?

  答:《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为更细化工作,《社会保险法》的第一部配套政策国务院新修订《工伤保险条例》(下称新《条例》)已作了明确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被保险人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在个体户打工的雇工,可以参加工伤保险。

  市民疑问二:《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工伤保险待遇有提高吗?

  答:新《条例》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由原来的48-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到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国家统计局今年2月份发布数据: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同时,对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进行了调整,将1-4级、5-6级、7-10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增加了3个月、2个月和1个月的本人工资。

  市民疑问三:目前工伤待遇中住院伙食补助费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要由单位承担,虽然参加了工伤保险,但是一旦职工发生工伤,单位负担仍然较重,《社会保险法》对用人单位工伤费用负担部分有新规定吗?

  答: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原由用人单位承担调整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样规定,既保证了工伤职工有关待遇的及时发放,又减轻了参保单位的负担,有利于促进和提高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

  市民疑问四:我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答:新《条例》对认定工伤的范围进行了调整,即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新《条例》将认定范围由原来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扩大到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惠及了更多的职工群众,既体现了社会公平原则,也符合实践发展的需要。因此,只要符合新《条例》规定的情形,都可以认定为工伤。

来源:奉贤人才网
热门推荐